【通知】关于核准上海市中国书协会员信息的通知
关于核准上海市中国书协会员信息的通知
各位上海市中国书协会员:
根据中国书协《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核准会员信息、开通“会员网上查询”、 编辑出版〈全国会员名鉴〉的通知》精神,为进一步深化群团改革,加快中国书协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,更好地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,2018年中国书协将核准会员信息、开通“会员网上查询”、 编辑出版《全国会员名鉴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,为了落实中国书协的工作任务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自中国书协成立至2017年批准入会的上海市范围内全体中国书协会员。
二、填报时间
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19日。
三、填报要求
1、请各位会员认真阅读“填表说明”,并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,提供的信息尽量全面、准确,特别是电话、地址等信息,确保能够联系到本人。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会员信息,中国书协会妥善保管,不会对外公开。
2、表格必须由中国书协会员本人填写、签名,原则上不得代填;个别特殊情况,由上海书协协助会员填写表格,由会员本人签字。
3、已故中国书协会员,由上海书协负责查实填写。
4、此次填报工作时间紧,涉及的上海市中国书协会员人数多,工作要求高,望广大上海市中国书协会员高度重视,认真填写,务必按时间节点,将填写好的表格装入附上的信封内寄回,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!望上海市中国书协会员相互转告。
电子表格请登录上海市书协网站下载,
网址:www.shanghaishuxie.com。
联系人:张敏鹿
联系电话:021-52353720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
邮编:200233
附 件
01
中国书协会员信息填报表
02
中国书协会员信息填报表》填写说明
1、《中国书协会员信息填报表》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样式;
2、“姓名”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。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,不能用同音字代替;
3、“出生年月”、“入会年份”填写时,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,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,如“1972.05”;
4、“籍贯”栏填祖籍所在地。需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,要填写省、市或县的名称,如“辽宁大连”等。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,如“北京”等;
5、离、退休中国书协会员填写最后工作单位、职务和级别;
6、“单位性质”填写机关、事业、国企、民营,无单位人员填写自由职业;
7、“级别”为各机关、事业、国企单位人员及部队系统人员必填项。所填级别为目前或退(离)休前级别。填写内容根据所在系统级别填写,如机关单位填写部级、县处级,部队系统填写军级、师级、团级等。事业、国企单位人员参照机关系统对应填写;
8、“所属团体”栏为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及行业书协,以申报入会时期所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及行业书协为准;一个人只能从一个团体会员单位填报,不得重复填报。
9、“会员类别”为五类,分别为:创作,理论,教育,新闻出版,组织,以会员证标注类别为准;(早期没有分类的,可不填)
10、“艺术简历及主要成就”请填写个人从艺简历、取得的主要艺术成就、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等,简明扼要,300字以内;
11、“其他说明”栏,表中未涵盖的项目,可在此栏中填写。如,现属团体会员与申请入会时不符的,国籍与申请入会时有所变动等情况,须在此栏内填写;已故会员资料由家属或书协代为填写,在此栏填写“已故”;
12、不如实填写或无故不按时提交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;
13、表格内容正楷填写,也可打印,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填,且务必由本人亲笔签名。
14、本次中国书协会员填报工作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。
03
《中国书协会员信息填报表》填表示例
上海市书法家协会
2018年4月8日